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学生防护意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行为规范。本行为规范适用于长春中医药大学全体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一、响应国家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和学校疫情防控的文件规定、工作安排,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要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聚会及走亲访友。
二、坚持健康报告。全体学生应以班级、年级为单位,配合学校进行全面排查,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对自身健康情况进行汇报,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个人信息情况。学生党员和学生骨干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和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
三、禁止提前返校。疫情防控时期,假期返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或返回实习基地,要按照所在地相关要求妥善采取防护措施。在外地确需返回家庭所在地的学生要事先向学校报备,返回后要根据当地要求报备隔离。学生接到学校返校通知后,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返校。返校后要服从学校管理规定,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科学认识疫情。遵守网络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公共信息安全,疫情防控时期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浏览、不发布不良信息。
五、做好学习规划。充分利用假期时间,有效利用各种学习app、慕课平台等网络学习资源,可通过中国知网OKMS免费查询论文文献,坚持学习,坚持读书。
六、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魄,合理饮食,保持心情舒畅,不紧张、不恐慌,杜绝食用野生动物。
七、及时排查就医。应随时掌握个人身体情况,坚持每日测量体温。如出现发热或感冒症状等情况,应及时就近到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排查,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并及时报告学校。可通过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开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线上免费咨询通道等途径进行咨询。
八、关注心理健康。要调整心态、坚定信心,如果出现严重焦虑和恐慌情绪,可以通过长春中医药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平台进行电话咨询。
九、杜绝违规行为。在疫情防控时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定,对于违反相关要求的学生,将依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预案》《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处分条例》《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处分规定》等文件给予处理、处分。有违法行为者,由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处理。
十、本行为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长春中医药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长春中医药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