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校徽是识别学校的重要标志,也是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人文精神和外在形象的高度凝结与艺术体现,是学校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于2020年启动了校徽的修改工作,目前新的设计方案已经评审通过。经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全校启用新版校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校徽正式启用后,原校徽同时停止使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规范使用校徽标识。
二、即日起,凡因工作需要制作、使用校徽的,一律采用新版校徽。新校徽模板以党委宣传部提供的图样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
三、学校公共层面的更换工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各单位、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分别实施。
四、校内公共场所展示性、标志性部位的更换工作将根据使用需要有序更换。原则上所有更换工作应于6月底前结束。
五、学校各级各类网站、新媒体等使用的电子版校徽,要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更换。
六、本着节约原则,印有原校徽的物品、物资(如校徽、纸张、档案袋、信封等),可合理安排继续使用,用完为止,避免浪费。
七、校徽作为学校的无形资产,未经学校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
附件:新版校徽图样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新版校徽图样